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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管理處各處、室、中心工作職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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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處:中長程發展、經建計劃、重大投資、資源規劃、經營策略、專案分析評估及其他企劃控制事 項。
工務處:工程規劃、設計、審核、施工督導及工程招標等事項。
供水處:水源保育、管理、運用、調配、給水設備維護、更新操作及生產力運用與勞工安全衛生等事項 有關規章制度之訂定與執行事項。
營業處:各項營業章則之擬定、營業目標之推廣、水表管理、用水設備管理、用戶服務管理、營收稽核 與營業之規劃、督導考核及其他有關業務事項。
財務處:財務計畫、費率核計、股權管理、資金籌措與償付、資金調度、出納、財產管理、用地取得及 其他有關財務事項。
材料處:機料器材之採購、檢驗及儲運管理之執行督導等事項。
水質環保處:水質檢驗及淨水、事業廢水處理、水污染防治之策劃、研究、審查、督查、考核等事項。
工業安全衛生處:規劃督導職災防止計畫、稽核檢查、危害通識、作業環境測定、教育訓練、健康管理
、職災調查等事項。
資訊處:資訊系統發展與相關作業之策劃、審查、推展、督導及執行等其他有關資訊業務事項。
行政處:文書、檔案、庶務、公共關係、公文核與管制、法律事務及不屬其他處、中心、室之事項。
人力資源處: 掌理有關組織編制、人力資源策略規畫、職位分類、權責劃分、分層負責、員工任免、
遷調、考核、獎懲、訓練、撫卹、退休、福利、諮商輔導及勞工關係事項。
會計處: 掌理有關預算、決算、內部審核、帳務、成本、會計報告、會計資料、會計制度及章則之設計
修訂,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及其他有關歲計會計事項。
政風處: 掌理有關政風規章之擬訂、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公務機密及設施安
全維護、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等事項。
發包中心:辦理工程、財務、勞務等採購項目。
台北辦事處:綜理中央部會及國會聯繫業務。
檢核室: 年度各項業務計畫、相關法律、規章、制度與程序執行情形之檢核及上級機關、相關單位查核
結果建議改進事項辦理情形之追蹤等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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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管理處工作職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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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庫集水區與水源保護區保育工作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統合運用水源及有效調配水量,平衡區間水量水壓供給之業務事項。
三、供水區域內新擴建及改善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相關業務事項。
四、水源、貯水、導水、淨水、廢水處理、配送水機電各項設備之操作及維護事項。
五、前款各項設備之修復及改善事項。
六、檢漏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七、水質之檢驗及控制事項。
八、營運業務之規劃及執行、水表管理、裝修及違章用水處理事項。
九、物料之採購倉儲、收發及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該區供水、售水及相關業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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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工程處工作職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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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水源開發及區域性自來水系統,水庫下游自來水工程及供水需全盤性考慮之新市鎮、工業區供水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 |
| 二、 |
自來水系統重大新擴建工程之設計、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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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水表修理埸工作職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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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檢修失效之各式大型水表,並加試驗。
二、修理與試驗所在地區管理處之各式小型水表。
三、機械設備及各種儀器之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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