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交通指引

大眾運輸:

  • 可於高雄火車站前搭高雄市公車60路、紅30A(白天延駛澄清湖),前鎮站搭70路,金獅湖站搭79路,捷運鳳山西站轉橘12鳳青幹線(白天延駛澄清湖),高雄市公車處TEL:(07)241-5405。
  • 可於鳳山市搭高雄客運603、701路,高雄客運TEL:(07)746-2141。
  •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有高雄客運班車至鳳山,AM6:30至PM9:40,約30分一班。
  • 以上交通資訊更新異動,請以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公車動態資訊網站為主。

自行開車:

  • 北上 高雄三多交流道下,右轉三多路接中正路,遇澄清路左轉直行,即可抵達澄清湖。
  • 南下 可於高雄九如交流道下,左轉九如一路,遇澄清路左轉直行,即可抵達澄清湖。
  • 南下 可於高雄楠梓交流道下,直行遇縣道183號左轉往鳳山方向直行,遇大埤路右轉直行,即可抵達澄清湖。
澄清湖觀光區位置及路線圖 澄清湖觀光區位置及路線圖


景點位置圖:

澄清湖導覽圖 澄清湖導覽圖
地  址: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服務電話:(07)3700821
傳真電話:(07)3704265
風景區設有停車場分布於各景點

開放時間:

  • 夏季:4月至9月上午6時至下午6時 (後門售票至下午5時止,需購票遊客請由前門進入,5時起遊客只出不進至6時30分關閉)
  • 冬季:10月至翌年3月 上午6時至下午5時30分 (後門售票至下午5時止,需購票遊客請由前門進入,5時起遊客只出不進至6時關閉)
  • 園區休園時間:每逢星期一休園一天(含晨間運動時段,惟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非假日實施)
  • 開放時間因遇特殊情況調整,依最新公告內容為準

門票價格:

票 別 票 價
全 票 100元
半 票 50元
團體票 30人以上打8折優待
大型車 60元
小型車(含重機) 平日60元
假日100元
機 車 30元
烤肉區 清潔維護費 每爐150元
活動場地費 收費標準請內洽
活動清潔費 收費標準請內洽

澄清湖風景區優惠規定:

  1. 園區開放時間:上午6時至下午9時。
  2. 園區休園時間:每逢星期一休園一天(含晨間運動時段,惟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非假日實施)。
  3. 半票優惠:年滿65歲以上遊客、6歲以上12歲以下兒童、軍人、警察、下午5時以後進入者(中秋
    夜除外)。
  4. 免費優惠:高雄市民持國民身分證者(本人免費,車輛購票;鳥松區民,人車免費)、志工持志工榮譽卡者(本人免費,車輛購票)、身心障礙者持身心障礙證明本人及陪同1人、持導遊職業證者、持澄清湖忠靈塔骨灰奉厝證者、6歲以下兒童。
  5. 早上04:00至06:00免費開放入園運動,車輛禁止進入。
  6. 優惠人員請持證件正本。
  7. 入園人數採「定額總量管制」,每日以7,000人為原則,高雄市民免費入園限額5,000人,以園區入口處之看板做為管制人
    數之依據。
  8. 每日關園後實施清園,非園方或工作人員,不得於非開放時間在園區內逗留。
  9. 本園區依據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環土字第1000074600號函,公告澄清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為維護環境生態及水質安全請遵守禁止釣魚捕撈、戲水、放生、禁止攜帶貓狗等動物進入、傾倒廢棄物、隨地便溺、丟置垃圾或其他污染水源及破壞環境之行為。
  10. 本園區為空氣品質淨區,民國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之柴油大客車及民國92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之二行程機車(取得排放檢驗合格者除外),請勿進入園區。
  11. 本園區禁止辦理選舉造勢活動及政治性集會。
  12. 各機關、團體、企業或個人使用本園區場地辦理活動,須事先取得園區管理單位同意,並於活動前繳付場地使用費及活動清潔維護費後始得辦理。
  13. 烤肉區清潔維護費每爐新台幣150元,請於活動當天至大門售票處購票。為維護公共安全避免發生危險,請勿於烤肉爐台以外地方生火煮食。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各機關、團體、企業或個人於澄清湖觀光區辦理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條
各機關、團體、企業或個人於澄清湖觀光區(以下稱本園區)辦理各項活動,須取得澄清湖觀光區管理單位同意,並於活動前繳清費用後始得辦理。
第二條
辦理一天活動者,請於活動10天前,將活動企劃書送請澄清湖觀光區管理單位審核,並經同意後始得辦理。
第三條
辦理兩天(含)以上活動者,請於活動開始45天前,將活動企劃書送請澄清湖觀光區管理單位審核同意,並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簽訂契約後始得辦理。
第四條
收費標準:
  1. 各機關、團體、企業或個人於本園區辦理活動,須依澄清湖觀光區場地使用費收費標準(如附表)繳付場地使用費
    及活動清潔維護費。
  2. 高雄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辦理之活動,確屬公益性質者,得免收場地使用費,但需收取活動清潔維護費。
  3. 各型車輛仍應依本園區售票辦法規定,繳付停車費。
前項所稱之公益性質活動,係指單純與公共利益有關而不涉及其他目的且為非營利性質者,例如扶助老弱之慈善活動、
宣導疾病防治、交通安全、政令宣導等活動。
第五條
限制措施
  1. 本園區為水源保護區,活動不能有污染水源之行為,並應符合公序良俗及相關法規。
  2. 為維護環境及水質安全,入園活動人數上限依園區「定額總量管制」規定,每日不得逾園區最大容量。
  3. 本園區禁止辦理選舉造勢活動及政治性集會。

澄清湖觀光區活動場地使用費暨活動清潔費收費標準

一、收費對象:
各機關、團體、企業或個人使用本園區舉辦或從事各項活動者。
二、收費標準:
(一)場地使用費:
場        域 全    天 半    天
兒童樂園大草坪 8,000元 5,000元
兒童樂園停車場 15,000元 8,000元
傳習齋噴水池草坪 5,000元 3,500元
傳習齋廣場 全場12,000元 全場8,000元
傳習齋廣場 半場7,000元 半場5,000元
慈暉樓前 3,000元 2,000元
更上台後平台 3,000元 2,000元
迎花架旁紅磚地 3,000元 2,000元
蔣公銅像旁草坪 3,000元 2,000元
迎花架 5,000元 3,000元
寧靜園 5,000元 3,000元
(二)活動清潔維護費:
活  動  人  數 全    天 半    天
100人以下 2,000元 1,500元
101~500人 3,000元 2,000元
501~1000人 5,000元 3,500元
1001~2000人 8,000元 6,000元
2001~3000人 10,000元 8,000元
3000人以上 12,000元 10,000元
附註:
  1. 場地使用採預約制,並事先繳費以便保留場地。
  2. 本場域為水源保護區,活動不能有污染水源之行為,並應符合公序良俗及相關法規。

點閱:3329
更新時間:2024-03-22 17:23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