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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永續利用

由於公民營衛生掩埋場容量漸趨飽和,配合經濟部91年訂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本公司積極研發與推動淨水污泥的資源化利用,如於91年辦理「自來水淨水場脫水污泥再利用之可行性研究」等,在相關研究及國外實例推展驗證下,許多資源化再利用技術已十分成熟,成功將淨水污泥之最終處置處理模式由原來的掩埋方式朝向資源化再利用方向辦理辦理。其污泥處理費用也由每噸2,000元降至數百元,大大的降低污泥的處置費用,也為永續利用貢獻一點心力。而本公司更為積極、有效輔導與管理公司各區管理處淨水場污泥餅再利用,期能落實資源永續經營及資源回收再利用之重要理念,並為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之工作共同努力,以達到環境資源永續經營之目標,特於92年訂定「台灣自來水公司各區管理處淨水場污泥餅再利用管理輔導暨查核辦法」,配合施行後為求完善多次修正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淨水污泥餅處理或再利用輔導管理、查核及督導作業要點」,其中分別針對處理廠商、清理廠商及再利用廠商不同的性質制定輔導查核表格,並明定廠所、區處及總處的查核頻率落實分級輔導查核。

目前本公司每年自行產製的污泥餅約13~14萬噸,若含委外操作高級處理廠(如澄清湖、鳳山、拷潭等給水廠)及淨水程序委外機械脫水的部分,全公司淨水污泥每年大約19~20萬噸,現階段本公司污泥餅之最終處置,除少部份(如地下水水源,污泥量較少)採掩埋處理外,絕大部份(如地面水水源,污泥量較多)採再利用方式辦理委外處理,其廠商資格均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核實審查。自來水公司淨水場產生之污泥事業廢棄物經濟部修訂公告自來水淨水污泥(編號39)為水泥原料,淨水軟化碳酸鈣結晶(編號45)為水泥原料或鋼鐵廠燒結礦原料等再利用之種類,其相關審查作業均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至112年11月止已審查核准之磚窯業再利用機構共計有15家。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暨其相關施行細則,本公司已完成設置15處污泥脫水設備及加強維修廢水處理設備之效能,可發揮廢水及污泥處理效能,並加強污染防治工作。另有關淨水污泥餅處置,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積極推動與廠商合作,共同申請個案及廠商自行申請通案再利用,以達到廢棄物資源化為目標;本公司淨水處理產生之淨水污泥餅之最終處置,目前除東部及離島外,已全部以資源化再利用成水泥原料、製磚、培養土等,目前本公司亦積極開發淨水污泥的再利用種類,如99年委託財團法人輕質骨材協會辦理「自來水淨水污泥再利用成輕質骨材之可行性評估研究」並於100年積極向經濟部爭取淨水污泥可直接納入「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39的淨水污泥,公告為「紅磚原料」(已獲得專家學者審查通過),以期增加再利用之廣度及應用。

為降低處理成本與發展再利用性途徑,於104年完成「淨水污泥冷結固化再利用之可行性研究」,對廠商而言淨水污泥再利用為CLSM在市場上應具有相當之競爭力。
立順興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豐原給水廠淨水污泥個案再利用為CLSM,109~110年污泥餅再利用量分別為6816.24及12776.38公噸。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與本公司豐原給水廠淨水污泥個案再利用為CLSM已核准在案(112年5月25日經授工字第11251024050號函),且該公司得標112年度豐原第一淨水場淨水設備污泥清理及112年度豐原給水廠廢水場廢水設備污泥清理,將於今年度擁有實績案例,且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實績1年後,即可申請通案再利用,另通案再利用實績2年後,即可申請公告再利用,屆時本公司淨水污泥餅再利用為CLSM更加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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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1-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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