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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給水廠管線單價採購工程(113年)及無自來水、管汰地區用戶新裝工程單價採購

發布日期: 2024/04/18

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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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3/04/19
[機關代碼]3.13.52.4
[機關名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傳真號碼] (04)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celia0826@mail.water.gov.tw
[標案案號]11312
[標案名稱]台中給水廠管線單價採購工程(113年)及無自來水、管汰地區用戶新裝工程單價採購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是
[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底渣資源化產品)]0公噸
[使用轉爐石]0公噸
[使用電弧爐氧化碴]0公噸
[未使用焚化再生粒料、轉爐石、電弧爐氧化碴之理由] 因本案工程為管線汰換工程,所運輸之清水為民生用水,若焚化垃圾的分類未確實,及爐石、氧化渣等含有重金屬物質,恐會有污染水源之虞,故本案不採用再生粒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98,806,543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65,871,02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管線單價採購: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採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增加上限金額至新契約發包訂約為止,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 六 個月,增加之金額,不可超過契約總價百分之五十。 用戶新裝: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含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總價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且不得超過查核金額,並經雙方同意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本工程案是否已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適用條款]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已依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辦理] 是
[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結果]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全部項目檢核結果為「無需辦理」或「已完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5/07 09:30
[開標時間] 113/05/07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15-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管線單價採購:契約決標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詳預定進度表/用戶新裝: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採購監辦] 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上級機關已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瀝青及其製品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不允許現場領標及郵購。 二、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三、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 [其它]: 1、本案件投標廠商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9.此案為台中給水廠(台中市舊八區)管線單價採購工程(113年度開口契約)、113年台中廠(台中所)無自來水及管汰地區用戶新裝工程單價採購2件併案採購,決標後分開訂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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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3/04/18 13:4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點閱:34
更新時間:2024-04-18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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