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台水的公司治理,不僅關乎其自身的營運效率,更對台灣的經濟、環境及社會民生具有廣泛的影響力。有效的公司治理有助於穩定且安全自來水供應,不僅支持了工商業發展與民生需求,有助於經濟效率,同時也體現了對所有民眾用水權益的尊重,對公共衛生與國民健康至關重要。在環境永續方面,需確保治理實踐能充分支持水源保護與資源的有效利用,以預防可能的環境壓力。社會層面上,治理的公平性與透明度對於維護所有用戶的用水權益、增進社會和諧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同時,健全的治理亦是維持公司長期穩健營運及社會信任的關鍵基礎,值得持續投入資源加以鞏固。為強化公司治理結構與實踐台水依循行政院訂頒的「強化公司治理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並參酌了「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制定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確揭示了其推動公司治理的政策方針、核心承諾以及具體策略。為達成穩健的公司治理,該公司治理守則述明六大原則如下:

台水依據事業經營目標及業務發展需要,設置總管理處與分支機構,以「整體經營、分區作業」方式推展業務。總管理處綜理通盤性典章制度之規劃、監督與考核,亦統合調度人力、財務,現設有企劃處等16 個處、室、中心;分支機構包含13 個區管理處及3 個工程處,其中,區管理處所屬之廠、所負責生產、操作、維修、營業及用戶服務等實際業務。

董事會運作與治理機制
台水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依公司章程第十四條規定,設有董事15 人,監察人5 人。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提名及遴選流程:依據「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經濟部所屬事業實施獨立董事制度作業要點」、「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5 條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規定辦理,於股東會選任之。
董事會成員由董事長擔任主席、勞工董事、獨立董事、專家學者及地方縣市政府代表所組成,均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經驗、技能及素養,包括自來水事業經營管理、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企業管理、國際企業、行銷管理、國際貿易、經濟、資訊與財金、科技、會計、財務管理、公共事務、產業發展、建築規劃、都市計畫、社會(婦女)福利、性別平權、勞資溝通協調、風險管理等專業背景及經歷,其中有7 位為女性(董事5 人、監察人2 人),在董事會中充分發揮經營與治理的功能。
台水董事長為李嘉榮先生,負責公司政策指導;總經理為李丁來先生,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及政策之執行,董事長與總經理並非由同一人擔任,亦無互為配偶或一等親擔任之情事。台水董事會依照董事會之議事規範召開會議,每月召開1 次為原則,以審核台水營運計畫、重要議案、財務規劃、經營實績與討論重要策略議題。
台水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依公司章程第十四條規定,設有董事15 人,監察人5 人。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提名及遴選流程:依據「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經濟部所屬事業實施獨立董事制度作業要點」、「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5 條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規定辦理,於股東會選任之。
董事會成員由董事長擔任主席、勞工董事、獨立董事、專家學者及地方縣市政府代表所組成,均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經驗、技能及素養,包括自來水事業經營管理、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企業管理、國際企業、行銷管理、國際貿易、經濟、資訊與財金、科技、會計、財務管理、公共事務、產業發展、建築規劃、都市計畫、社會(婦女)福利、性別平權、勞資溝通協調、風險管理等專業背景及經歷,其中有7 位為女性(董事5 人、監察人2 人),在董事會中充分發揮經營與治理的功能。
台水董事長為李嘉榮先生,負責公司政策指導;總經理為李丁來先生,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及政策之執行,董事長與總經理並非由同一人擔任,亦無互為配偶或一等親擔任之情事。台水董事會依照董事會之議事規範召開會議,每月召開1 次為原則,以審核台水營運計畫、重要議案、財務規劃、經營實績與討論重要策略議題。

台水董事會成員薪酬依「經濟部所屬事業董事、監察人月支待遇計支核給情形一覽表」,獨立董事月支30,000 元,兼任董事依其本職性質,軍人公務員者月支8,500 元,公立大專院校之教師及民間人士者月支10,400 元,無其他額外獎金、分紅或退休離職金。董事長、總經理年度薪給依「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第四點規定,得在不超過經濟部部長年度薪給範圍內,由經濟部依據企業規模、經營目標達成情形及經營績效程度等因素,評定不同等級核定支給,並報行政院備查。另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之退離悉依「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退離及撫卹原則」辦理。其餘人員由公司衡酌事業機構特性、生產力、營運績效及用人費負擔能力擬訂,提請董事會核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台水依據「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辦理年度考核,其餘獨立董事、董事、監察人之考核係依據「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辦理。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功能及運作效率,訂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要點」,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程序。
台水依據「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辦理年度考核,其餘獨立董事、董事、監察人之考核係依據「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辦理。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功能及運作效率,訂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要點」,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程序。

反貪腐
台水致力於推動各反貪腐措施,期降低貪腐情形並建立公平競爭的環境,避免發生廠商透過不當關係取得長期合約,排除優質競爭者,造成公共資源浪費或不當利用。台水政風處持續督導所屬政風單位加強廉政宣導、強化單位主管考核所屬之確實度、定期召開廉政會報及辦理廉政風險評估,掌握可能涉及廉政風險事件之動態資料,避免類此案件再度發生。2024 年針對台水總管理處及所屬16 處管理(工程)處均已辦理廉政風險評估,完成率達100%。台水透過全面的教育訓練計畫與完善的制度規範,建立健全的企業廉潔文化與誠信準則,打造長期且穩固的廉政治理基礎。

2024 年透過台水廉政檢舉專線、傳真、檢舉信箱等申訴機制立案者計55 件(案件來源為「受理檢舉」及「其他」),經調查後追究行政責任者計21 件,行政處理等計49 件,均即時移請業管單位說明或處理。其中員工遭記大過者計1 人、遭記過者計2 人、遭申誡者計9 人、遭其他處分者計7 人;另外,廠商遭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家數計0 家,依政府採購法第101 條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廠商家數計0 家、依契約裁罰廠商家數計3 家。所屬技術士等人涉嫌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共同圖利廠商,經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案件繫屬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審理中,本公司已進行行政調查,並對3 名案關人員及4 名有關主管進行懲處,另就本公司損失部分,對涉案員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
台水定期召開廉政會報及廉政工作檢討會,全面檢視廉政工作推動情形。本年度反貪腐工作風險控管依既定計畫已全數完成。2024 年將防貪預防業務、廉政風險管理相關執行情形及達成狀況納入責任中心考核項目。公司每年透過「防貪業務列管核分件數表」,訂定反貪宣導目標值,並要求各所屬政風單位函報執行成果,目前所有進度均符合預期,無落後情形。2024 年共召開廉政會報17 場次,均由首長主持會議,檢討修訂各項業務防弊措施,研提防弊措施專案報告40 案,提案討論 50 案,臨時動議 6 案。
台水定期召開廉政會報及廉政工作檢討會,全面檢視廉政工作推動情形。本年度反貪腐工作風險控管依既定計畫已全數完成。2024 年將防貪預防業務、廉政風險管理相關執行情形及達成狀況納入責任中心考核項目。公司每年透過「防貪業務列管核分件數表」,訂定反貪宣導目標值,並要求各所屬政風單位函報執行成果,目前所有進度均符合預期,無落後情形。2024 年共召開廉政會報17 場次,均由首長主持會議,檢討修訂各項業務防弊措施,研提防弊措施專案報告40 案,提案討論 50 案,臨時動議 6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