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委託代繳
發布日期: 2025/04/22
申辦項目 | 取消委託代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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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方式 | ■臨櫃申辦、■電話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請 (■不使用憑證申請、■使用憑證申請) |
受理單位 | 各區管理處服務(營運)所、郵局及各金融行庫。 |
處理期限 | 臨櫃申辦(即辦)、網路申請(1天) |
法規依據 | 本公司營業章程第七條 |
應備證件 |
1.近期水費單據 2.金融機構存摺及開戶印鑑(或信用卡) 3.身分證明文件 4.代繳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水費委託書 |
所需費用 | 免費 |
備註 |
1.辦理取消委託轉帳代繳,須提供原代繳帳號,申辦資料如有疑義或不明,經本公司聯繫補正資料,請配合提供補正;不願提供者不予受理。 2.同一水號如已辦妥新的帳戶代繳,且已開始扣繳,即不再從舊帳戶扣繳。 3.水費單以開單日資料為主,申請時如已過下期水費開單日,下期水費仍將由原代繳帳戶扣繳,自下下期水費停止扣繳。(若欲立即終止代繳,請您直接至金融機構申辦取消代繳。) 4.電話申請時請告知水號或用水地址,並提供申請人姓名、電話、原代繳帳號等資料以代填申請書。 5.電話或網路申辦依第3點說明生效後,水費將不再送金融機構扣繳,惟因未蓋開戶印鑑章或簽署開戶簽名,無法代為轉寄予金融機構受理,故金融機構仍存有申請扣繳水費之「紀錄」,建議您另撥冗至金融機構申辦取消代繳以將該紀錄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