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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遭受汽車衝撞縱火事件探討

發布日期: 2021/03/03

壹、事件摘要 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晚上七點二十四分,一輛車號“3K020”的中型貨車,沿台北市長沙街朝總統府方向行進,至交通部大門前方,突然加速右轉,衝進拱門前廊,車頭頂撞擊玻璃大門,當場玻璃碎裂,全車起火,燃燒之濃煙遮蔽拱廊後再向玻璃門內四處猛竄。因貨車載著大批汽油桶連續發生爆炸,火勢一時難以控制。消防局勤務中心接獲報案後,共派出十餘部消防車及多名消防人員趕到現場,並從後方停車場緊急出口疏散員工,火勢在七點四十七分撲滅。警方鑑識中心和消防局鑑識單位,經封鎖現場進行搜證,在貨車前座發現一名男子已燒死在方向盤上。由於這個地點正位於總統府正後方,因而在發出熊熊大火之後,擔任總統府警衛勤務的憲兵部隊立刻出動“一分鐘待命班”,隨後擔任戰備的部隊也執行“萬鈞演習”,進入戰備位置。稍後在得知起火原因後,憲兵部隊也解除演習,同時加派便衣進行周邊巡邏。警方根據車號,查出車子登記在桃園縣龜山鄉“友立”公司,經証實死者是四十六歲的男子吳桂慶,有恐嚇、傷害和業務過失致死等前科。由於吳某選擇在交通部引燃十五桶汽油形同“同歸於盡”,其手段似有相當程度恨意,後據了解應與不滿交通罰單太多有關。這起大貨車駕駛吳桂慶死諫衝撞交通部大門事件震撼全國,寫下治安史首例。這起衝撞交通部事件日後引發模倣效應,基隆市一名出租車司機吳朝仁疑因交通罰單過多,心生不滿,六月二日晚間駕車攜帶兩桶汽油衝撞基隆市警局交通隊,並點火引爆汽油桶;六月底精神不穩定的陳嘉國深夜駕車闖越總統府正門,在警局下跪的畫面再度令民眾留下深刻印象;今年國內航空公司兩次飛越禁航區,令總統府高層大為震驚;而追溯到九十年四月底一名主張台獨及公投訴求的男子為達政治目的,竟於博愛特區放置一個疑似爆裂物,造成特區內雞飛狗跳;去年底一名高舉抗議旗幟的男子開車直搗黃龍衝撞總統府正門,而同年三月也有一名男子在特區的停車場縱火。一連串狀況,讓人不禁想問:政府機關之安全維護是否周全? 貳、策進做法 一、針對機關地理環境及治安狀況,就可能發生之火警、爆炸、破壞等預作研判、評估,擬定維護計劃及工作要項,落實執行。 二、配合實際案例,實施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講習,提昇員工對危害或破壞事件之認識,提高安全警覺及處置能力。 三、依據機關環境狀況劃分責任區,賦予員工維護機關責任,實施防爆、防火、逃生等演練,使員工熟稔狀況處置之方法與技巧。 四、主管單位應要求執勤人員依照各機關值日(夜)要點,堅守崗位,切實負起執勤責任;另配置駐衛警之機關,其主管單位應加強考核,並對保全系統經常測試,以維機關安全。 五、對重要辦公或營業處所等維護目標,視狀況增設防火、防爆等消防器材,並應定期實施檢查或測試,確保正常堪用狀態,以備不時之需。 六、針對可能發生重大偶發事件,須協調警察機關配合支援,各機關平日應與當地警察機關保持密切聯繫,遇有突發狀況俾能及時請求支援。 參、結語 機關安全維護工作,是一項未雨綢繆、防患未然的工作,也是一項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的工作。總之,「平時多一分維護準備,遇到事故就少一分安全威脅」、「安全維護做得好,生命財產皆可保」,身為公務員的我們,必須了解並重視機關的安全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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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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