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
發布日期: 2025/02/25
申辦項目 | 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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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方式 | ■臨櫃申辦、■網路申請 (■不使用憑證申請、■使用憑證申請) |
受理單位 | 各區管理處服務(營運)所 |
處理期限 | 臨櫃申辦(即辦)、網路申請(預約) |
法規依據 | 本公司營業章程第七條、第九條 |
應備證件 |
1.用戶印章 2.水費單據或提供水號/用水地址 3.身分證明文件(委託申請者,受託人須查填及核對相關資料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4.用戶用水設備各種異動服務申請書 5.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
所需費用 | 結清欠費 |
備註 |
1.限以用戶無舊欠水費者申請預約停止用水。 2.本項網路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申請人須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水費單據或提供水號/用水地址)及繳清水費。 3.用戶申請停用,免收停用期間之基本費。 4.用戶請自行抄錄指針數(可來電洽詢表號),亦可以相機、手機拍攝水表指針數後,供本公司判讀數據,自抄指針數如與實際拆回指針數不符,仍須結清不足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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