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恢復普通用水
發布日期: 2022/11/09
申辦項目 | 臨時恢復普通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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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方式 | ■臨櫃申辦、■網路申請 (■不使用憑證申請、■使用憑證申請) |
受理單位 | 各區管理處服務(營運)所 |
處理期限 | 臨櫃申辦(即辦)、網路申請(預約) |
法規依據 | 本公司營業章程第七條 |
應備證件 |
1.身分證明文件 2.舊有水費收據 3.整建:房屋改建完工照片(正面) 4.新建:建築物使用執照等 5.用水設備內線圖 6.用水設備工程申請書 |
所需費用 | 服務費500元、結清水費 |
備註 |
1.臨時用水原因消滅後,申請將臨時用水恢復為一般之普通用水。 2.本項網路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申請人須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