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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新聞

淡水區破管搶修造成停水案, 本公司將主動於收費月115年2月、3月水費中扣減

發布日期: 2026/01/06

縣 市:

新北市

發佈單位: 業務課
發佈區域:

[新北市淡水區]

[新北市三芝區]

[新北市石門區]

本處因114年11月28日淡水關渡橋旁1000mm送水幹管遭挖破管搶修,致連續停水逾二十四小時,本公司依營業章程第32條規定於收費月2月(雙月及每月收費戶)、3月(單月收費戶) 按實際停水日數比例辦理水費扣減,如不及扣抵或當期水費金額不足扣抵者,其餘額遞延一期辦理扣減。

前述減免基準將依用戶前一期(收費月114年12月或115年1月)之日均用水費計算;如前一期用水狀態為停用或停處者,則改以半年內最近一期之日均用水費計算;如屬當期啟用之用戶,則依當期用水量之日均用量計算,用戶動態為「停處、停用及廢止」者不予減免,水費通知及代繳憑證上將列示「關渡橋旁送水幹管搶修停水扣減○○元」。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發言人:陳昭賢 副處長
聯絡電話:02-24582233分機201,行動電話:0963-117000
電子郵件信箱:jaoshyanchen@mail.water.gov.tw

業務聯絡人:劉忠典 課長
聯絡電話:02-24582233分機400,行動電話: 0952-828132
電子郵件信箱:chungtien@mail.water.gov.tw

點閱:236
更新時間:2026-01-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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