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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新聞

鳳山水庫蓄水範圍嚴禁垂釣 最高恐處5萬元罰鍰

發布日期: 2026/05/21

針對民眾未經許可,於鳳山水庫內違規釣魚情事,自114年1月起迄今,累計舉發21件、裁罰12件;台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今(21)日表示,提醒民眾為維護水庫水質安全及環境衛生,鳳山水庫蓄水範圍內禁止釣魚。
依據《水利法》第93條之3及《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在未經許可的區域垂釣屬於違規行為,違規垂釣者可處新台幣2,5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之罰鍰。鳳山水庫於出入口及環湖道路沿途,均設有告示牌提醒民眾相關禁止事項;台水公司將加強查緝,也請民眾切勿違規,共同維護水庫環境。

入口告示牌 入口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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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21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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