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水庫蓄水範圍嚴禁垂釣 最高恐處5萬元罰鍰
發布日期: 2026/05/21
針對民眾未經許可,於鳳山水庫內違規釣魚情事,自114年1月起迄今,累計舉發21件、裁罰12件;台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今(21)日表示,提醒民眾為維護水庫水質安全及環境衛生,鳳山水庫蓄水範圍內禁止釣魚。
依據《水利法》第93條之3及《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在未經許可的區域垂釣屬於違規行為,違規垂釣者可處新台幣2,5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之罰鍰。鳳山水庫於出入口及環湖道路沿途,均設有告示牌提醒民眾相關禁止事項;台水公司將加強查緝,也請民眾切勿違規,共同維護水庫環境。
依據《水利法》第93條之3及《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在未經許可的區域垂釣屬於違規行為,違規垂釣者可處新台幣2,5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之罰鍰。鳳山水庫於出入口及環湖道路沿途,均設有告示牌提醒民眾相關禁止事項;台水公司將加強查緝,也請民眾切勿違規,共同維護水庫環境。
入口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