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6/08/11
一、 本公司辦理115年度中長期永續連結貸款,額度新台幣443億元,公開徵求借款往來之金融機構。
二、 有關承貸事宜如下:
(一)借款期間、撥款期限、付息及償還本金方式
1.借款期間
自每筆貸款動撥日起算,分三年(含還本寬限期1年)、五年(含還本寬限期2年)。
2.動撥額度期限
自簽約日起二年有效。
3.借款計息方式
(1)借款計息依貸放當月第一個營業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公告90天期TAIBIR 02歷史次級買賣利率報價定盤利率加(減)碼 %計息,並每季(1,4,7,10月)第一個營業日機動調整。
本借款利率條件,若符合以下規定,則享有原核定借款利率減碼 ____%優惠;若不符合,則維持原核定借款利率條件,不享有優惠利率,優惠利率調整適用期間,自永續報告書提供日起之次一應付利息日調整適用。
A.永續績效衡量指標(符合任一項即可):
(A)「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密集度」(註1)較前一期降低 1 %(含)以上。
(B)「累積再生能源設置容量(kW)」較前一期增加 1 %(含)以上。
(C)「廢水回收再利用率(%)」(註2)較前一期增加 1 %(含)以上。
(D) 「淨水污泥餅總量(公噸)」較前一期增加 1 %(含)以上。
註1:溫室氣體排放量密集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供水量(kgCO2e / m3)。
註2:廢水回收再利用率=廢水回收量 / 廢水總量(m3/ m3)。
B.前目永續績效衡量指標,須揭露於甲方之永續報告書,永續報告書經第三方公正單位簽核認證,並於付息日前由甲方提供永續報告書供乙方檢視。
(2)借款之繳息還本以每三個月為一期,並以繳付月(1、4、7、10月)之月底日為繳息日。倘繳息還本日適逢例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以前一個營業日為繳款日。第一次繳息日為116年4月30日。
4.本公司得依舉借預算辦理及財務調度情形,調整簽約額度並採一次或分次撥貸。
(二)經遴選之金融機構,由本公司以函文通知簽約(貸款合約書範本詳附件)。
(三)報價截止日期:請填妥貸款報價單(如附件),於本(115)年10月8日前(郵戳為憑),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送本公司財務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之1號),信封請註明「參加中長期永續連結借款報價」字樣。
三、本案連絡人:財務處鍾澤邦,電話(04)22244191 分機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