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如何徵收?如何計算出來的?
發布日期: 2021/11/1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下水道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訂定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或自治條例,委託本公司隨水費帳單代為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並將所收費用匯繳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代徵對象: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應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之用戶名冊。
※計算方式:按用水量隨水費代徵。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度費率 × 實用水量(包含分攤度數)。(金額角以下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