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眷屬優待用水之適用範圍及申請時所需具備證件為何?
發布日期: 2023/08/14
(一) 適用範圍:
1. 依「現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第2條: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以持有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之現役軍人家屬住宅飲用水為範圍。
2. 依上開同法第3條:所稱現役軍人家屬,其範圍如下:
(1) 配偶。
(2) 直系血親。
(3) 其他依法現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3. 依上開同法第8條:軍人遺族持有撫卹令或撫卹金分領證書者,在領卹期間,其住宅使用自來水,得憑撫卹令或撫卹金分領證書及戶口名簿準用現役軍人家屬優待付費。
4. 依上開同法第9條:軍人因傷障持有撫卹令者,在領卹期間,其住宅使用自來水,得憑撫卹令及戶口名簿準用現役軍人家屬優待付費。(二)符合上述優待用水範圍者,申請時所需具備之證件及注意事項:
1. 現役軍人眷屬: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
2. 軍人撫卹遺族:
(1)軍人遺族:撫卹令或撫卹金分領證書。
(2)軍人傷障:撫卹令。
3. 以上均需檢附「戶口名簿」,且「優待地址」為「戶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