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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水場申請參觀須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防疫措施二級警戒以下(含二級),配合本公司總管理處對給水廠管制措施,本處各給水廠暫停開放參觀。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各給水廠申請參觀辦法」


第一條 開放日期:
自民國96年1月1日起,正式接受預約申請,有條件開放參觀。

第二條 申請對象資格:
機關、學校或團體,每梯次參觀人數至少10人。基於安全考量,成員須國小三年級以上,且至少有兩位以上師長隨行,以確保安全。

第三條 申請方式:
採預約申請方式辦理,申請者應於預定參觀期日之7日前,上網或書面申請。 採書面申請者請向本處業務課提出。

第四條 申請參觀之時段:
以管理機關之正常上班日為限,並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為申請參觀時段,每一參觀案件,以不超過2小時為原則。

第五條 申請之核定:
由管理機關『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逕予核定及通知申請者。(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TEL:07-7311111)

第六條 參觀之方式:
申請者應於核定之時間內,洽請管理機關派員引導。

第七條 其他事項:
預約成功後,若未能如期前來,請於原訂參觀日期前2天來電告知,否則恕不受理該單位再次之預約申請。
原訂參觀日期如遇有颱風等天災時,管理單位有權通知已申請許可參觀者更換參觀日期。
為預防閒雜人隨意進入本設施發生意外,並確保供水之安全,非上班日及未經申請核定之參觀時段,不予開放參觀。
參觀者應接受管理機關之引導及管制,並保持場地清潔,對不服管制者,管理機關有拒絕參觀之權利。
申請者(或領隊、負責人)對於屬員應加予管束並自負安全責任,不得藉故參觀中所發生之一切情事,而要求管理機關賠償或負責。
於未正式開放參觀前,各機關、學校或團體若因教學或研究上之需要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另案申請參觀。

第八條 本辦法自公告日生效。
點閱:2153
更新時間:2022-04-0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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