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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新聞

鳳山水庫蓄水範圍嚴禁垂釣 違法行為最高恐處5萬元罰鍰

發布日期: 2026/10/20

      針對民眾未經許可,於鳳山水庫內違規釣魚情事,自114年1月起迄今,已 累計舉發42件、裁罰27件,其中更有民眾因遭發現再犯而加重罰鍰;台水公司 第七區管理處提醒民眾,為維護水庫水質安全及環境衛生,鳳山水庫蓄水範圍 內禁止釣魚。
      依據《水利法》第93條之3及《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在未經許可 的區域垂釣屬於違規行為,違規垂釣者可處新台幣2,5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 下之罰鍰。鳳山水庫於出入口及環湖道路沿途,均設有告示牌提醒民眾相關禁止事項;台水公司將加強查緝,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禁止事項告示牌 禁止事項告示牌
禁止事項告示牌 禁止事項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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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10-20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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