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使用量
經統計,2021年電力使用為10.17億度;2021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513,080,591kgCO2e,排放強度為0.161 kgCO2e/M3。因2021上半年度水情極差,執行亢旱因應措施,啟動備援深井、板新場增援桃園地區、坪頂場增援台南地區,整體北水南送、南水北送等水量驟增許多,該等供水模式經諸多加壓站及抽取建築工地用水,原水來源、取水方式及供水調度悉數改變,致使自用電量及用電強度增加。台水歷年能源與溫室氣體統計如下:
經統計,2021年電力使用為10.17億度;2021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513,080,591kgCO2e,排放強度為0.161 kgCO2e/M3。因2021上半年度水情極差,執行亢旱因應措施,啟動備援深井、板新場增援桃園地區、坪頂場增援台南地區,整體北水南送、南水北送等水量驟增許多,該等供水模式經諸多加壓站及抽取建築工地用水,原水來源、取水方式及供水調度悉數改變,致使自用電量及用電強度增加。台水歷年能源與溫室氣體統計如下:

降低服務耗能
台水配合政府推動為民服務電子化政策,於2008 年推動水費帳單e 化服務、2009 年更強化建置電子帳單資訊系統,提供實體帳單相同之電子帳單(含銷帳條碼)、轉帳代繳電子繳費憑證及未(催) 繳通知,並具有歷史帳單查詢、用水圖表分析與帳單資料匯出等功能,方便個人或企業帳單管理等加值服務,讓收帳單、看帳單、繳水費更便利,不必親臨櫃檯在家就可以掌握帳單資訊,減少紙張使用響應環保。
為推廣用戶多加利用,積極採平面媒體、廣播、網站、文宣DM、紙本帳單信封宣導及各區處配合政府機關或地方民俗活動設攤推廣電子帳單業務,並按月函送各區處推廣情形,加強管控。若依《實體帳單電子化減碳效益之本土化研究》(2008年5月出版),以每減少一件實體帳單約可減少6.32(±0.09)公克的二氧化碳排放計,2021年度電子帳單不寄送紙本數達3,752,379件,換算(3,752,379x6.32/1000)二氧化碳排放量可減少23,715 kgCO2e。
台水配合政府推動為民服務電子化政策,於2008 年推動水費帳單e 化服務、2009 年更強化建置電子帳單資訊系統,提供實體帳單相同之電子帳單(含銷帳條碼)、轉帳代繳電子繳費憑證及未(催) 繳通知,並具有歷史帳單查詢、用水圖表分析與帳單資料匯出等功能,方便個人或企業帳單管理等加值服務,讓收帳單、看帳單、繳水費更便利,不必親臨櫃檯在家就可以掌握帳單資訊,減少紙張使用響應環保。
為推廣用戶多加利用,積極採平面媒體、廣播、網站、文宣DM、紙本帳單信封宣導及各區處配合政府機關或地方民俗活動設攤推廣電子帳單業務,並按月函送各區處推廣情形,加強管控。若依《實體帳單電子化減碳效益之本土化研究》(2008年5月出版),以每減少一件實體帳單約可減少6.32(±0.09)公克的二氧化碳排放計,2021年度電子帳單不寄送紙本數達3,752,379件,換算(3,752,379x6.32/1000)二氧化碳排放量可減少23,715 kgCO2e。

環境管理實務
為達成永續經營,台水於2006年開始引進ISO環境管理系統(EMS),冀期結合自來水廠之環境管理實務與國際標準規範(ISO 14001驗證標準)接軌,逐步實踐企業對環保之社會責任,參考國內外經驗訂定「環境政策」,作為環境管理系統推動的最高指導原則。將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導入淨水場,並持續推動此管理系統至各區處,藉由環境管理系統之建立、維持及持續改善,以改良給水廠體質,進而提升給水廠淨水能力,透過第三者公正機構的驗證,以更客觀的角度,落實環境友善。
為達成永續經營,台水於2006年開始引進ISO環境管理系統(EMS),冀期結合自來水廠之環境管理實務與國際標準規範(ISO 14001驗證標準)接軌,逐步實踐企業對環保之社會責任,參考國內外經驗訂定「環境政策」,作為環境管理系統推動的最高指導原則。將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導入淨水場,並持續推動此管理系統至各區處,藉由環境管理系統之建立、維持及持續改善,以改良給水廠體質,進而提升給水廠淨水能力,透過第三者公正機構的驗證,以更客觀的角度,落實環境友善。

循環經濟(淨水污泥餅資源化)
目前本公司每年自行產製的污泥餅約13~14萬噸,若含委外操作高級處理廠(如澄清湖、鳳山、拷潭等給水廠)及淨水程序委外機械脫水的部分,全公司淨水污泥每年大約18~20萬噸,現階段本公司污泥餅之最終處置,皆採再利用方式辦理委外處理(除了澎湖離島外),其廠商資格均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核實審查。本公司訂定「台灣自來水淨水汙泥餅處理或再利用輔導管理及查核要點」,其中分別針對處理廠商、清理廠商及再利用不同的性質制定輔導查核要點,並明定廠所、區處及總處的查核頻率落實分級輔導查核,無非法棄置情形。
目前本公司每年自行產製的污泥餅約13~14萬噸,若含委外操作高級處理廠(如澄清湖、鳳山、拷潭等給水廠)及淨水程序委外機械脫水的部分,全公司淨水污泥每年大約18~20萬噸,現階段本公司污泥餅之最終處置,皆採再利用方式辦理委外處理(除了澎湖離島外),其廠商資格均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核實審查。本公司訂定「台灣自來水淨水汙泥餅處理或再利用輔導管理及查核要點」,其中分別針對處理廠商、清理廠商及再利用不同的性質制定輔導查核要點,並明定廠所、區處及總處的查核頻率落實分級輔導查核,無非法棄置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