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配合政府深度節能政策,辦理所屬43個用電大戶(指契約容量大於800瓩之場站)導入ESCO節能改善,歡迎ESCO廠商積極參標
發布日期: 2025/01/02
一、行政院院會於113年8月8日通過「深度節能推動計畫」,經濟部將用電大戶列為深度節能改善對象,預定於114年11月完成改善後提出成效報告。
二、本公司(執行區處)依照經濟部所示辦理ESCO節能改善流程如下:
(一)階段1:執行區處以小額採購委託ESCO廠商進行現場節能診斷並提出整體節能方案。
(二)階段2:執行區處簽准節能績效保證專案,採公開招標方式委託ESCO廠商辦理節能改善。
(三)階段3:ESCO廠商改善前基準線建立。
(四)階段4:ESCO廠商進行節能改善。
(五)階段5:ESCO廠商改善後節能效益驗證及提出節能成效報告。
三、本公司用電大戶共43個,其中一區處4個、二區處12個、三區處3個、四區處2個、六區處3個、七區處12個及十二區處7個,分散在北、中、南部,各場站名稱、目前辦理階段及聯繫窗口詳如附表,目前除1處已完成發包刻正辦理改善中外,其餘42個場站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期間「將委託診斷」(階段1)或「將發包改善」(階段2),鼓勵ESCO廠商在階段1、2期間積極參標,以利節能改善工作之推動。
二、本公司(執行區處)依照經濟部所示辦理ESCO節能改善流程如下:
(一)階段1:執行區處以小額採購委託ESCO廠商進行現場節能診斷並提出整體節能方案。
(二)階段2:執行區處簽准節能績效保證專案,採公開招標方式委託ESCO廠商辦理節能改善。
(三)階段3:ESCO廠商改善前基準線建立。
(四)階段4:ESCO廠商進行節能改善。
(五)階段5:ESCO廠商改善後節能效益驗證及提出節能成效報告。
三、本公司用電大戶共43個,其中一區處4個、二區處12個、三區處3個、四區處2個、六區處3個、七區處12個及十二區處7個,分散在北、中、南部,各場站名稱、目前辦理階段及聯繫窗口詳如附表,目前除1處已完成發包刻正辦理改善中外,其餘42個場站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期間「將委託診斷」(階段1)或「將發包改善」(階段2),鼓勵ESCO廠商在階段1、2期間積極參標,以利節能改善工作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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