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徵求承作114年度中長期借款公告
發布日期: 2025/08/11
一、 本公司因「辦理 114 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及週轉需要,本年度
擬辦理中長期借款,額度新台幣 340 億元,公開徵求借款往來之金融機構。
二、 有關承貸事宜如下:
(一)借款期間、撥款期限、付息及償還本金方式
(三)報價截止日期:請填妥貸款報價單(如附件),於本(114)年 10 月 9 日 前(郵戳為憑),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送本公司財務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 十路二段 2 之 1 號),信封請註明「參加中長期借款報價」字樣。
三、本案連絡人:財務處鍾澤邦,電話(04)22244191 分機 452。
二、 有關承貸事宜如下:
(一)借款期間、撥款期限、付息及償還本金方式
1.借款期間 自每筆貸款動撥日起算,分三年(含還本寬限期 1 年)、五年(含還本寬 限期 2 年)。
2.動撥額度期限 自簽約日起二年有效。
3.借款計息方式
(1)借款計息依貸放當月第一個營業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公告 90 天 期 TAIBIR 02 歷史次級買賣利率報價定盤利率加(減)碼 %計 息,並每季(1,4,7,10 月)第一個營業日機動調整。
(2)借款之繳息還本以每三個月為一期,並以繳付月(1、4、7、10 月) 之月底日為繳息日。倘繳息還本日適逢例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除 外),以前一個營業日為繳款日。第一次繳息日為 115 年 4 月 30 日。 4.本公司得依舉借預算辦理及財務調度情形,調整簽約額度並採一次或分 次撥貸。(二)經遴選之金融機構,由本公司以函文通知簽約(貸款合約書範本詳附件)。
(三)報價截止日期:請填妥貸款報價單(如附件),於本(114)年 10 月 9 日 前(郵戳為憑),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送本公司財務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 十路二段 2 之 1 號),信封請註明「參加中長期借款報價」字樣。
三、本案連絡人:財務處鍾澤邦,電話(04)22244191 分機 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