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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表計費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發布日期: 2024/10/04

一、什麼是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政府為減少環境污染,將家戶內浴室、廁所、廚房及洗地等使用後的污水,經由地下所埋設的污水管線,統一收集至污水處理廠並處理至符合國家放流標準再排放。而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就是為建設、維護污水廠及污水管線等設施所需的費用,跟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一樣,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二、本公司受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1.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2.代徵依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下水道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訂定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或自治條例,委託本公司隨水費帳單代為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並將所收費用匯繳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3.代徵對象: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應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之用戶名冊。
4.代徵方式:按用水量隨水費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度費率 × 實用水量(包含分攤度數)。(金額角以下四捨五入)
5.目前本公司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之直轄市、縣(市)及其公告之費率如下表:
(註:事業用戶為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條第七款所規定之事業:公司、工廠、礦場、廢水代處理業、畜牧業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高雄市

事業用戶每度10元、非事業用戶每度元。
(部份接管者半價)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洽詢專線:

(07)7995678224422452289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00,休息時間:1200~1330)

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便民服務網站

宜蘭縣

事業用戶每度5元。

宜蘭縣政府下水道科洽詢專線:

(03)92510008055

臺南市

事業、機關及學校:每度10元。
(部份接管者每度5)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洽詢專線:

(06)298667276877671

新北市

事業用戶及一般用戶每度5元。

(一般用戶且為中低收入戶者,每度1.5元;

一般用戶且為低收入戶者免徵)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詢專線:0800-230-001

接管戶查詢

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專區

南投縣

事業用戶每度10元、一般用戶每度5元。

(一般用戶部份接管者每度1.4)

南投縣政府工務處下水道科洽詢專線:

(049)222210615111512

桃園市

事業用戶每度10元、一般用戶(機關及學校)每度5元。其餘用戶尚未開徵。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洽詢專線:

03-30336883750

桃園市污水使用費查詢與推廣宣導網

新竹縣

一般用戶:

113年減徵為每度4元。

114()以後恢復為每度5元。

事業用戶:

按一般用戶2倍計收。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下水道科洽詢專線(03)55181012636



點閱:55534
更新時間:2024-10-0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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