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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穗配水池簡介

瑞穗配水池 瑞穗配水池
中和配水池及山本氏記念碑歷史沿革
一、 古蹟指定
中和瑞穗配水池及山本氏記念碑,先於民國94 年(西元2005 年)09 月13 日由臺北縣政府以北府文資字第0940008172 號函公佈為臺北縣定古蹟;後因行政區改制,現更名為新北市定古蹟。
建造年代 :中和瑞穗配水池建於日治昭和 4 年(1929)
山本氏記念碑建於日治昭和 8 年(1933)
基址座落 :中和市莒光路自強公園內。
建築面積 :配水池建築體15x15x3.3 公尺。
山本記念碑建築體1.875x1.875x3.75 公尺。
指定理由 : 1. 瑞穗配水池見證地方水源開發史,具歷史價值。
                  2. 山本記念碑碑體完整,係日治時期地方感念板橋街庄長山本義信政績之德政去思碑,深具歷史價值。

二、 歷史背景
依史料記載,明治 29 年(1896)英國人巴爾頓(WilliamK.Burton),經臺灣總督府延聘來臺擔任衛生工程顧問技師,展開對臺北城內、大稻埕、艋舺等地市街衛生與給排(水)工程調查。巴氏也因此被譽為臺灣自來水之父。
而在後藤新平主政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民政局長(1898.3.2~1898.6.20),及民政長官(1898.6.20~1906.11.13)這階段,以建立臺灣上水道系統達減滅疫病、都市改善衛生環境,為當時主要建設項目之一。
當時的記錄有:明治28 年(1895)5 月臺灣總督府臨時條例,設民政、陸軍、海軍3 局,民政局再依據事務屬性分設有內務、外務、殖產、財務、學務、遞信、司法七部。內務部主要轄下有庶務課、警保課、土木課分掌地方各事務。
日治初期這階段,土木營繕事業歸於民政局內務部土木課下,負責列舉、設計將來的實施建設要綱。例如:主要道路的開築、水道工程、排水工程、總督府及各縣支廳舍和官舍的新築等。延攬英國技師來臺擘劃等上水道系統建設,亦在此歷史背景下陸續開展。

三、 板橋水道開發經過
早期臺灣移民,多飲用未經衛生處理之溪、圳及井水。這類飲用水,受環境因素影響之下,自是不符合衛生標準。清末劉銘傳治臺首推新政,於臺北城建設曾有設置公共給水的想法,但僅為簡易設施。後至西元1895 年日本治臺後,為改善公共用水品質及因應地方建設需求,遂於各地推動現代化的上水道系統。
而板橋水道就在地方積極奔走之下,且基於在臺北水道先前的開發經驗,於昭和3 年(西元1928年)動工,並於隔年竣工啓用的供水計畫。
另一個中和瑞穗配水池興建原因,係因當期山本碳鑛株式會社為洗煤需求,亦急尋找大量補充水源故。自大正13 年(西元1924 年)起,地方不斷有籌建自來水計畫(上水道系統)。後至昭和元年(西元1926 年),方在中和庄潭墘凹地的湧泉覓得新水源,掘鑿集水井一口,並擷取伏流水,經初步過濾後加壓送至瑞穗高地員山淨水池(今中和瑞穗配水池),再藉重力自然流下供分戶取用。
這段板橋上水道建設的推動,不能不提及山本義信的貢獻。山本義信於大正13 年(1924)上任板橋庄長後即積極調查水源,最後於中和庄潭墘凹地(今永和市水源街52 號,自來水工程北區工程處)尋覓到質淨水源。根據當時調查報告,潭墘湧泉一年四季溫度變化小,水量穩定,水質極佳。「潭墘甘泉」(現今永和深井)曾被列為日治時期中和八景之一3,可見其質地優良。故為利後續的濾淨程序可以更加簡易。
日治時期的板橋水道系統是採用加壓送水與自然流下型配水的混合設計。而位於中和庄與板橋庄交界的制高點瑞穗高地,在地形上較符合整體配水系統近地理中的位置需求,便成為配水池設置的最佳所在地。
板橋水道屬中型水道系統。起初供水僅限市、街範圍,但因應人口、都市範圍成長,歷年來亦不斷擴建。後至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大型石門水庫興建,逐改以引大漢溪水為水源,擴大整合了新莊與板橋自來水系統,致原先日治時期規畫的上水道系統漸功成身退。
今板橋、中和區域附近之日治時期上水道系統殘存的遺蹟,僅留本座瑞穗配水池尚保存完整。今日飲水思源,瑞穗配水池與山本氏記念碑均為板橋、中和地區現代自來水系統的開端,除緬懷先人貢獻,並深具文資保存價值。

日治時期板橋水道圖 日治時期板橋水道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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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3-0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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