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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規定應行公告之「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1131031885號公告修正,並自113年11月26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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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1-29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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